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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通信网络系统(五)

2016-6-6 11:48:04      点击:

20.6多媒体现代教学系统

20.6.1模拟化语言教学系统

1模拟化语言教学系统,教师授课设备和学生学习设备的功能要求:

1)教师授课设备应具有下列功能:

——教师电脑应具有Windows等系列方式操作及中文导航的界面;

——教师主放机应具有一般录音机以及分轨迹放音的功能;

——应具有标准语言培训、标准语音编辑教学功能;

——应具有A/B卷考试功能;

——应具有标准化考试及结果分析功能;

——应具有通过集中控制器对多种示教多媒体设备进行放、进、倒、停、选曲的控制;

——应具有通过外接分控开关对电动大屏幕帘、电动窗帘、照明设备进行控制;

——应具有网络远程遥控功能。

2)学生学习设备应具有下列功能:

——应具有普通录音机和控制轨迹播放功能;

——应具有标准语音编辑功能;

——应具有自由考试、随机考试、口语考试功能;

——应具有四路节目选择功能。

20.6.2数字化语言教学系统

1数字化语言教学系统教师授课设备,应具有以下功能:

1)具有多路音频教材实时网络广播功能;

2)具有音频教材播放过程中进行数字刻录制作成课件功能;

3)具有音频教材播放过程中教师播话、讲解、指定、监听功能;

4)具有SP、SPS、SPSP、SSP语言编辑、播放功能;

5)具有A-B重复播放功能和任意记录多个预留点的书签功能;

6)具有实时监视、监听和监控学生机,引导学生上课功能;

7)具有学生学号登录、自动排座的班级管理功能;

8)具有示范教学、分班分组授课、分组讨论教学功能;

9)具有电子试卷制作功能;

10)具有电子试卷自由考试、随机考试、口语考试和考试分析等功能。

2数字化语言教学系统学生机设备,应具有以下功能:

1)具有实时点播教师授课的语言教学音频课件功能;

2)具有即时点播和下载网络教学资源中心课件库服务器中音频文件、文本、考试试卷到本机功能;

3)具有点播WAV、ASF音频流格式的音频、文本、动画、教学信息课件功能;

4)具有学生自我学习、编辑播放、跟读练习和自我测试等功能。

20·6·3多媒体交互式数字化语言教学系统

1教师授课设备应具有与数字化语言教学系统相同的功能;

2学生学习机设备应具有以下功能:

1)具有实时点播教师授课的音视频课件功能;

2)具有即时点播和下载网络教学资源中心课件库服务器中音视频文件、文本、考试试卷到本机功能;

3)具有无缝接入远程教学点功能;

4)具有点播MP3、MPEG、WAV视频流格式的音视频、文本、动画、教学信息课件功能;

5)具有学生自我学习、编辑播放、跟读练习和自我测试等功能。

20.6.4多媒体双向CATV教学网络系统

1控制中心机房CATV教学系统,应具有以下功能:

1)具有对前端音视频节目源进行任意切换输出的功能;

2)具有集中控制学校各分控终端的电视机电源打开和关闭功能;

3)具有控制教室电视机频道转换、锁定音量调节的功能;

4)具有控制机房能与全部教室或单个教室双向对讲的功能;

5)具有录制和监视任何一套播出的电视节目功能;

6)具有接收来自电视演播室和学校会场的实况电视节目、编辑调制后转播的功能;

7)具有接收卫星电视信号和当地有线电视信号的功能;

8)具有接收多媒体电脑链接校园网络、上Internet网功能;

9)具有接收各教室上传的远程多功能组合遥控器信号的功能等。

2教室分控设备应具有以下功能:

1)通过多功能组合遥控器,各教学点能远程对授权的中心机房中,音视频设备操作控制功能;

2)通过多功能组合遥控器和教室智能控制器,各教学点能远程对授权的多媒体电脑全面操作,起到辅助教学的功能;

3)各教学点通过教室智能控制器与中心机房取得双向对讲的功能;

4)通过多功能组合遥控器和教室智能控制器,各教学点能控制教室电视机电源开、关,频道转换、音量调节的功能。

20.6.5多媒体集中控制与教室分控教学网络系统

多媒体集中控制中心和各多媒体教室分控中心教学系统应符合以下功能:

1具有基于TCP/IP协议的远程集中控制管理;

2集中控制中心主控设备能对各分控中心教学设备进行广播式的音视频多媒体信息播放;并具有实时监控、监听各教学教室场景状况,远程对摄像机进行变焦、方位控制和教学实况录像;电源控制和操作管理;

3分控中心教学设备能对多媒体设备桌面式的集中控制管理;

4具有基于标准的网络接口和网络控制;

5具有电子锁功能;

6系统的网管软件和单机软件宜支持各种嵌入式操作系统;

7分控中心终端设备可外接红外报警探测器;

8分控中心终端设备带有投影机延时断电功能;

9分控中心终端设备可外接音视频扩展矩阵切换器、云台、镜头、解码器等设备;

10分控中心终端设备可具有在校园集中控制中心授权下实现部分对集中控制中心设备进行远程控制的功能。

 

20.7通信配线与管道

20.7.1通信配线网络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通信行业现行的《本地电话网用户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5006—2003、《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YD5007—2003等规范标准中有关规定。

20.7.2建筑物内通信配管设计

1建筑物内通信配管网设计应与其他专业协调配合,以利通信线缆竖井、电缆走线槽(桥架)、配线箱(分线箱)、配线管、通信插座的设计;

2公共建筑内通信线缆竖井的规格、线缆桥架、楼板预留孔、线缆预埋钢管群的配置,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计,也可参照表20-8配置。

表20-8   通信线缆竖并内规格、电缆桥架、楼板预留孔、线缆预埋钢管群配置

公共建

建筑物

竖井规格(净宽×净深)m

选用电缆桥

楼板孔洞

选用线缆预

筑类型

楼层

挂壁式配线箱

落地式配线柜

架时宽度(mm)

尺寸宽×深(mm)

埋钢管群(套管)

24m

以下

建筑

地下层

1.2×0.5

(1.6×1.0)

1.8×0.9

(2.4×0.9)

200

300×300

4×Ф76

1~3

200

300×300

4×Ф76

4~6

150

250×300

3×Ф76

100m

以下

建筑

地下层

1.6×1.0

(2.4×1.0)

2.4×1.6

(2.4×2.0)

400

500×300

12×Ф89

1~7

400

500×300

12×Ф89

8~15

400

500×300

8×Ф89

16~23

400

500×300

8×Ф89

24~30

300

400×300

6×Ф76

100m

以上

建筑

地下层

2.0×1.0

(2.4×1.0)

2.4×1.6

(2.4×2.0)

500

600×300

15×Ф89

1~7

500

600×300

15×Ф89

8~15

500

600×300

12XФ89

16~23

500

600×300

12×Ф89

24~30

400

500×300

12×Ф76

30及以上

300

400×300

8×Ф76

注:1竖井内规格中括弧内净宽净深的尺寸为较大的电信交换设备楼、多个无源(有源)配线箱设备而设定;

2竖井的门应朝外开启,宽度不宜小于1.0m(1.2或1.5m),高度不宜小于2.10m。并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及防水能力;

3竖井内上升电缆走线槽(桥架)宜采用槽式电缆走线槽,槽深120mm(150mm),并有线缆的绑扎支架;

4竖井内上升线缆钢管群(套管)宜采用壁厚为3~4mm的钢管,其管口伸出本层顶板下宜为50mm、上层楼板上为100mm。

20.7.3建筑物内通信配线设计

第3款建筑物内光缆宜采用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通常称为G.652光纤。G.652光纤可进一步分为G.652A、G.652B、G.652C三个子类。G.652A光纤主要适用于ITU_TG.957规定的SDH传输系统和G.691规定的带光放大的单通道直到

STM-16的SDH传输系统;G.652B光纤主要适用于ITU_TG.957规定的SDH传输系统和G.691规定的带光放大的单通道SDH传输系统及直到STM-64的ITU-TG.692带光放大的波分复用传输系统;G.652C光纤即波长段扩展的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又称低水峰光纤,主要适用于ITU—TG.957规定的SDH传输系统和G.691规定的带光放大的单通道SDH传输系统和直到STM-64的ITU-TG.692带光放大的波分复用传输系统。

G.652光纤的A、B、C三个子类有不同的用途,其价格高低也不相同,通常C类高、B类较高、A类较低。

第4款市内电话通信电缆宜采用HYA型0.4mm或0.5mm铜芯线径的铝塑综合护层塑料绝缘市内电话通信电缆,当通信距离远或有特殊通信要求时可采用0.6mm或0.8mm铜芯线径的通信电缆。

20.7.4建筑群内地下通信管道设计

第1~3款建筑群(校园区、住宅小区等)内地下通信管道规划设计应符合建筑总体的规划要求,应与建筑总体中道路、绿化、给水排水、电力管、热力管、燃气管等地下管道设施同步建设。

第4款通信管道与其他管线交越、埋深相互间有冲突,且迁移有困难时,可考虑减少管道所占断面高度(如立敷改为卧敷等),或改变管道埋深。必要时,降低埋深要求,但相应要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如混凝土包封、加混凝土盖板等),且管道顶部距路面不得小于0.3m。

第9款建筑群内地下通信配线管道设计

①水泥管宜采用管孔径为90mm的3孔、4孔、6孔排列组合方式的砌块;

②金属钢管宜采用管:fL#b径为102114mm的3孔、4孔、6孔排列组合方式;

③塑料管宜采用聚氯乙烯(PVC-U)管材和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材。塑料管一般长6m,设计时宜采用双壁波纹塑料管或普通硬质塑料管,管孔外径为100~110mm的3~8孔横断面形式;或采用多孔高强度塑料梅花管或蜂窝管,管孔内径为32mm的5孔、7孔横断面形式;或采用多孑L高强度塑料方形栅格管,管孔内径为28~50mm的2~6孔、9孔横断面形式;

④塑料管道敷设后,其管顶覆土小于0.8m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宜用砖砌沟加钢筋混凝土盖板或作钢筋混凝土包封等。

第10款室外引入建筑物的通信与弱电系统的引入管道,

宜采用外径63~102mm的钢管群,其根数及管径应按中远期引入电缆(光缆)的容量、数量确定,并预留日后发展的余量。建筑物面积小于20000m2时,宜采用一至两处,每处3~6根外径63~102mm的钢管;面积大于20000m2时,宜采用两至三处,每处6~9根外径63~102mm的钢管;室外引入的金属钢管内壁应光滑,其管身和管口不得变形和有毛刺。

第12款通信管道的段长按人孔间距位置而定。每段管道应按直线敷设,且应便于线缆的敷设。水泥管和塑料管等管道的段长不宜超过120m。管道敷设遇道路弯曲或需绕越地上、地下障碍物,宜在弯曲点设置人孔;弯曲管道的段长较短时,可建弯曲管道。弯曲管道的段长应小于直线管道最大允许段长。

水泥管道弯管道的曲率半径应不小于36m,塑料弯管道的曲率半径不宜小于20m。弯管道内应尽量减少电缆敷设时的侧压力。同一段管道不应有反向弯曲(即“S”形弯)或弯曲部分的中心夹角大于90o的弯管道(即“U”形弯)。

20.7.5建筑群内通信电缆配线设计

第1款进入交接箱内的主干电缆、配线电缆的用户预测阶段和满足年限,均应以电缆开始运营时作为计算起点,近期为5年,中期为10年,远期为15~20年。

第3款建筑群内与通信主干电缆连接的交接设备亦可采用室外落地式、室外架空式或室外挂墙式交接箱。

第6款建筑群内通信管道中主干电缆应采用HYA型等非填充型(充气型)市内电话通信电缆,是因为管道及人孔中容易积水,采用充气型电缆实行充气维护,能及时发现电缆故障并及时排除,不致对建筑群内通信网造成大的影响和损失,所以考虑选用充气型电缆较合理。直埋式通信电缆可选用带铠装充油膏填充型电话通信线缆。同时其他敷设方式的线缆可根据具体的使用场合综合选定,参见表20—9中有关配置要求。

表20-9    各种主要型号电缆的使用场合

电缆类型

无外护层电缆

自承式

有外护层电缆

单层钢带纵包

双层钢带纵包

双层钢带纵包

单层细钢丝绕包

单层粗钢丝绕包

电缆

HYA

HYAC

----

----

----

----

----

HYFA

----

----

----

----

----

----

HYPA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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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型号

HYAT

----

HYAT53

HYAT553

HYAT53

HYAT23

HYAT43

代码

HYFAT

----

HYAT53

HYAT553

HYAT23

----

----

HYPAT

----

HYAT53

HYAT553

HYAT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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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使用场合

管道或架空

架空

直埋

直埋

直埋

水下

水下

第13款直埋式电缆需引入建筑物内分线设备时,应换接或采取非铠装方法穿钢管引入。如引至分线设备的距离在10m以内时,则可将铠装层脱去后穿钢管引入。

20.7.6建筑群内通信光缆配线设计

第2款通信光缆可采用最佳使用工作波长在1310nm区域,并能在工作波长1550nm区域使用的单模光纤线缆,或可采用工作波长在850nm,并能在工作波长1300nm区域使用的多模光纤线缆。光缆结构宜优先选用松套充油膏结构。光缆宜采用无金属线对光缆。在雷击高发地区,光缆中心加强芯应采用非金属构件。

第8款直埋式通信光缆宜采用PE内护套+钢一铝一聚乙烯粘接护套+PE外护套等光缆结构。

第9款直埋式通信光缆在特殊场合敷设:

①直埋式通信光缆敷设在坡度大于20度、坡长大于30m的斜坡地段宜采用“S”形敷设;

②直埋式通信光缆不宜敷设在地下水位高、常年积水、车行道以及常有挖掘可能的地方;

③直埋式通信光缆的埋深为0.7~0.9m。当直埋式通信光缆在石质、半石质地段敷设时,应在沟底和光缆上方各铺100mm厚的细土或砂。

第13款通信光缆接续箱(盒)应采用密封防水结构,并具有耐腐蚀、耐压、抗冲击力机械结构性能;光纤接续宜采用熔接法;光纤固定接头的指标应满足链路通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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